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引进167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具体详见《2021年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表(第三批)》(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应、历届毕业生(详见《公告表》),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本科及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19日至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9日至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四)教师岗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1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等职业院校教师岗位的,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2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三)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六)2018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包括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线上面见、选拔与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人事考试专栏和普通高等学校网站发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系统(***invitation/notice/40)。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30-11月28日18:30。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1)在校期间,担任过院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2)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表彰;(3)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4)在外实习期间受到过单位表彰的;(5)有主要授课教师或班主任推荐信的;(6)现工作单位(非在编)提供推荐信的。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网络面见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秋季引进人才公告中规定的引进条件、对象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进行网络面见,综合考量考生的在校学习(实习、工作)情况、语言表达、岗位匹配度,并结合我区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工作需求及招录要求,确定入闱素质测试人员。线上面见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沙依巴克区组织的线上素质测试。参加线上素质测试人员按照面见合格人数确定。
网络面试(试讲)。根据素质测试成绩确定面试(试讲)考生,考生人数按照引进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面见合格人数确定。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岗位总成绩=线上素质测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7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试讲)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测试具体时间将进行点对点通知。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沙依巴克区人社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工资:国家规定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
享受地方政府的其他优惠政策。
五、咨询、监督方式(工作日10:30-13:00;15:30-19:00)
政策咨询电话:0991-4598273
监督电话:0991-6139500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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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21年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表(第三批).xls
附件3: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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